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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 污水、废气、噪声年度检测项目采购公告

来源:   时间:2026-08-12 16:05:05   点击:

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

污水、废气、噪声年度检测项目采购公告

 

一、采购项目基本信息

1.采购项目名称: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污水、废气、噪声年度检测项目采购公告

2.采购预算:32000元/年

3.采购需求:我院现根据排污许可相关要求,需要对院内污水、废气、噪声等进行检测,并出具检测报告,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。

4.服务期限:三年,合同一年一签(每年考核合格后,续签下一年度合同)
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或三证合一证件),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。

2.供应商近3年内(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)具有至少1项医院或同类事业单位服务业绩,需提供合同复印件(加盖公章)作为证明。

3.供应商信誉良好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,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,近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服务纠纷或投诉。

4.供应商需具备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。(医疗废水、废气、噪音对应检测需在资质范围内)

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转包、分包。

三、服务内容

依据排污许可证的要求,对院内污水、噪声、废气等项目进行检测,并出具报告,详见附件。

四、投标相关事宜

(一)投标文件组成

1.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若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
2.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

3.CMA证书

4.业绩合同复印件(加盖公章)

5.服务响应方案

6.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,电子版以U盘形式随同纸质版一同密封递交。

(二)投标文件递交

1.递交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(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6:00),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,采购方不予接收。

2.递交方式:现场递交,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,外包装上注明“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污水、废气、噪声年度检测项目投标文件”,并加盖投标机构公章。

3.递交地点:宜宾市东三路365号翠屏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,联系人:曹老师,电话:13550716937

(三)开标与评标

1.开标时间:本公告发布结束后1个工作日。

2.开标地点:翠屏区妇幼保健院会议室,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方式开展,投标人无需到场,开标结束后我院将在官网公布结果。

3.评标标准:采购方成立评标小组,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质审核,审核通过的投标文件进入报价评审环节;在符合采购需求、资质要求及检测标准的前提下,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机构;若最低报价出现多家机构一致,评标小组将综合考量机构资质、服务能力、过往业绩等因素,择优确定中标机构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,不允许转包、分包,若发现中标机构存在转包、分包行为,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2.中标机构确定后,我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示开标结果。

3.若因中标机构自身原因,无法按时完成检测任务、检测质量不达标或违反服务承诺,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,并重新选择合作机构,同时中标机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4.本次采购公告仅面向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,采购方不承担投标机构因参与投标产生的任何费用。

5.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翠屏区妇幼保健院所有。


排污许可证要求检测项目细则.docx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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